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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建品牌 外贸新优势凸显

发布时间:2013-12-27

  积极促进外贸品牌培育对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创立、使用、打造自己的品牌,外贸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外贸品牌建设显成效


  外贸品牌竞争优势增强。据统计,2013年第113届广交会上,品牌展区成交129.2亿美元,品牌企业平均成交额是非品牌企业的5.8倍。2013年商务部抽样调查统计显示,参与调查的630家企业自有品牌出口平均利润率达到12.4%。


  国际知名品牌持续增加。中国在国际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外贸品牌也在逐渐增多。世界品牌实验室2012年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中,中国品牌由2004年的仅1个上升到23个,总数居全球第5位。


  外贸品牌出口比重提升。商务部2013年抽样调查显示,630家调查企业中,2012年已拥有自主品牌的超过70%,自有外贸品牌出口总额占到了全部出口额的39.7%。


  强化服务加快品牌建设


  强化外贸品牌建设的保护与服务。一是建立健全外贸品牌保护机制,积极发挥商务、质检、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动职能,形成企业自我保护与行政保护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二是加强对侵犯专利、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商会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打假维权等各方面服务。


  完善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政策体系。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外贸品牌促进配套支持政策,包括继续支持品牌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获得相关认证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在符合世贸规则前提下对外贸品牌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外贸品牌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加大外贸品牌建设支持力度。一是通过展会为更多的外贸品牌企业提供推介品牌产品的机会;二是办好中国品牌商展,开展行业对外专题宣传;三是开展外贸品牌交流与培训;四是通过媒体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等宣传推广外贸品牌产品和企业;五是支持外贸品牌企业利用国际营销网络推广自己的品牌。


  服务贸易保持平稳增长


  今年以来,商务部围绕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政策体系完善、重点领域促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我国服务贸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贸易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390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其中,服务出口1464亿美元,同比增长6.8%;进口2441亿美元,同比增长17.8%;贸易逆差977亿美元,同比扩大39.4%。值得一提的是,高附加值服务中的保险、咨询和专有权利使用费及特许费出口实现快速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1.7%、19.9%和16.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口增势显著,增幅为53.6%。


  重点领域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2013年1~10月我国共签订服务外包合同12.3347万份,合同金额648.1亿美元,同比增长41.6%;执行金额456.6亿美元,同比增长34.1%。其中,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52.5亿美元,同比增长42.5%;执行金额323.4亿美元,同比增长36.3%。1~10月,我国服务外包新增从业人员73.8万人。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国共有服务外包企业23787家,从业人员503.4万人,其中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339.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7.4%。1~9月,我国技术进出口合同总额为607.5亿美元,同比增长25.8%。其中,技术进口320.8亿美元,同比增长9.9%;技术出口286.7亿美元,同比增长50%。


  服务贸易促进平台进一步拓展。2013年,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京交会、首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第九届文博会、第十一届大连软交会、第十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和第七届中国(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等服务贸易展会。同时,已分别与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印度和新加坡有关部门就双边服务贸易促进合作签署了6个协议。


  服务贸易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首先,研究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创新政策,推动将“结合‘营改增’改革范围的扩大,创造条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其次,制定新一轮服务外包政策措施,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评价工作;再次,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积极支持上海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建设,研究改进技术出口贴息工作,配合做好技术进口贴息工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为实现产品进出口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同时又是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迅速。据测算,2012年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超过2000亿美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突破15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超过30%,远高于同期我国一般贸易增长水平。2013年有望继续保持这一态势,发展潜力巨大。


  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引起政府和企业界高度重视。2013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8月21日,为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对外贸易,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通过海关、质检、税收、外汇、支付和信用等六项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该意见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其中有关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并将零售出口纳入贸易统计等政策措施,受到各地和企业普遍欢迎。


  目前,各地正积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例如杭州市在下城区建立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于2013年7月8日正式启用,在园区内实现报关、报检等全流程通关服务。随着各地实施方案陆续出台,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和出口退税政策将更好地带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预计未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将更快速增长。


  自贸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商务部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完善自贸区整体布局,取得了新的突破。截至目前,我国在建18个自贸区,已签署12个自贸协定,6个自贸协定正在谈判。总体来看,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设自贸区促进了经济贸易合作,取得了互利共赢的结果。


  第一,与欧洲国家自贸区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2013年4月15日,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区协定完成签署,双方最终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2013年7月,成功签署中国—瑞士自贸区协定。在货物贸易领域,我国和瑞士同意给予对方绝大多数产品零关税或低关税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承诺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这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及西方重要经济体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近年来我国对外达成的最高水平、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


  第二,与周边国家自贸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首先,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我国大力推动中韩、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积极倡议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与南亚国家自贸区建设。一方面启动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联合可研,双方同意争取在2013年底完成联合可研;另一方面举行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降税谈判第二次会议,就深化中巴自贸区建设交换了意见,为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4年,商务部将继续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同时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已实施的自贸协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帮助我国企业更加充分地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文章来源: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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