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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简称乌兹别克斯坦或乌。
国旗:
国徽:
乌兹别克斯坦位于中亚腹地,总面积44.89万平方公里,沙漠和山地占全国面积的60%以上,总人口约2974万,城镇居民约占36%,农村居民约占64%。乌共有129个民族,主要宗教为伊斯兰教,乌被认为是中亚的伊斯兰教中心。通用语言为乌兹别克语和俄语。首都为塔什干,是中亚地区第一大城市。乌有丰富的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动植物资源也比较丰富。货币为苏姆(1美元=2113苏姆;1元人民币=345苏姆;2013年前9个月平均汇率)。
二、经济发展慨况
(一)宏观经济指标情况
乌具备相对完整的工农业体系,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四金”:黄金、“白金”(棉花)、“乌金”(石油)、“蓝金”(天然气)。近年来,乌分阶段、稳步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实行“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加工工业,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和非国有化改造,积极吸引外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私营经济得到加强,工农业保持高速增长,逐步实现了能源和粮食自给,基本保持了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的稳定,财税状况不断好转。
表一:
2012年乌兹别克斯坦宏观经济指标
指 标 | 2012年 | 比2011年 |
面积(万平方公里) | 44.89 | — |
人口(万) | 2973.57 (2012年7月1日) | — |
GDP(亿美元) | 483 | 8.2 % |
工业产值(亿美元) | 254 | 7.7% |
农业产值(亿美元) | 122 | 7% |
固定资产投资(亿美元) | 110 | 11.6% |
社会零售商品总额(亿美元) | 185 | 13.9% |
外贸额(亿美元) | 130.88 (2012年1—6月) | 6.6% |
出口(亿美元) | 71.65 (2012年1—6月) | 1.1% |
进口(亿美元) | 59.232 (2012年1—6月) | 14.1% |
顺差(亿美元) | 12.417 (2012年1—6月) | — |
失 业 率 | 4.8% (2012年1—6月) | — |
人均工资(美元) | 444.7 (2012年1—6月) | — |
吸引引资(亿美元) | 10.1 (2012年1—6月) | — |
外汇储备(亿美元) | 130 (2012年1—6月) | — |
外债(亿美元) | 80 (2012年1—6月) | — |
资料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经商参处网站
(二)主要产业发展情况
1、工业
(1)能源工业。乌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完全实现自给,且部分可供出口。乌有中亚最大电网。但是,能源工业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以及勘探开发投入不足的问题。
(2)冶金工业。乌有丰富的金属和非金属矿藏,且其冶金工业的生产能力在中亚地区位列第一。
(3)化学、机械制造、轻纺工业有较强实力。乌化工产品的2/3面向农业,主要是化肥,除部分自用外,大部分用于向独联体国家出口;中亚地区2/3的机器产自乌,主要机械产品有飞机、汽车、电力设备、电子机械、重型机械、农产品种植、采收、加工设备等;乌是世界第五产棉大国和第二出口大国。
(4)食品、建材、木材加工、造纸业逐步发展。
2、农业
乌是古老的灌溉农业国,农业产值占GDP的25%—30%,出口创汇额占60%,从业人员占全国的30%左右,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乌粮食实现自给自足,同时乌还是中亚地区重要的水果和蔬菜产地,养蚕和畜牧业也很发达。
3、交通运输、通信、银行等产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丰富,共有400多处名胜古迹,其中希瓦市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三、我国对乌投资及经济合作情况
截止2011年末,我国对乌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1.56亿美元;2011年完成对乌承包工程营业额3.49亿美元;我国共在乌设立250多家企业(机构);主要投资及经济合作领域有:油气开发、管道建设、电站建设、电信网改造、土壤改良设备生产等。
四、投资政策
乌编制了《外国投资法》等一系列的法律用于鼓励和保护国外投资。主要政策特点有:一是欢迎建立较大规模的外资企业,允许100%外国独资;二是鼓励建立生产型外资企业,可利用乌当地原料来生产乌国内紧缺商品、进口替代和出口创汇商品;三是鼓励外国资本进入原料深加工、高新技术、通信、交通、公共基础建设等领域,并附加许多优惠政策;四是鼓励外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并附加许多优惠政策;五是对外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
五、我省对乌投资和经济合作情况
目前,我省有1家企业在乌有投资项目,但经营情况欠佳。
六、未来有合作发展潜力的行业
一是资源开采及加工。乌有丰富的油气和矿产资源,但是劳动生产率低、设备落后。我省企业可以充分发挥在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石油及石化产品加工,油气田建设等方面的产业、技术、人才、资金优势,加强与乌在该领域的合作。
二是农产品加工。乌的果蔬加工、保鲜技术还停留在传统工艺上,设备陈旧,亟待更新。我省农业企业(单位)可以利用自身在旱作农业、小型农机制造、高原夏菜仓储运输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与乌的合作。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我省企业可凭借自身在土建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乌交通、城乡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
七、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2版)链接
http://fec.mofcom.gov.cn/gbzn/gobiezhinan.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