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网站!

首页 - 向西开放 - 中亚五国 -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政治政要

发布时间:2013-06-12

宪法

1992年12月8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乌是主权、民主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内阁主席、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每届任期七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经济以多种所有制形式为基础。

议会

1992年12月8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苏维埃通过新宪法。新宪法规定:乌是民主的主权国家;全体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政权体制建立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基础上。共和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内阁主席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总统任职期满后,终身为宪法法院成员。内阁成员由总统提出,经议会批准。议会称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代表机关。共有250个代表席位,按选区选举产生,任期5年。
2002年1月27日,乌举行全民公决,决定将乌议会改为两院制。12月12日,乌议会二届十次会议通过有关建立两院制议会的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乌未来议会将由参议院(上院)和立法委员会(下院)组成,总统的部分权限将转归参议院。届时,政府总理和副总理人选将由总统向议会提名,议会讨论后批准。此外,乌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乌驻外大使的任免也将改由参议院负责。议会下院的基本职能是立法,由地方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例会和各委员会会议。乌议会将在2004年从一院制议会改变成两院制议会,乌本届一院制议会的任期将到2004年12月届满。
2005年1月27日,乌最高会议参议院和立法会召开联席会议,选举穆拉特·沙里夫霍贾耶夫(Мурат Шарифходжаев)为首任参议院主席,埃尔金·哈姆达莫维奇·哈利洛夫(Эркин Хамдамович Халилов)为立法院主席。现任参议院主席为伊尔吉扎尔·马佳库博维奇·萨比罗夫(Илгизар Матякубович Сабиров),2006年2月当选。现任立法院主席为基洛拉姆·塔什穆哈梅多娃(Дилорам Ташмухамедова),2008年1月当选。
2007年4月11日,乌总统卡里莫夫颁布《关于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作用的宪法性法律》,该法律于2007年2月28日由立法院通过,2007年3月29日由参议院批准。旨在加强政党在国家改革、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加强政党作用法》共有8项条款,包括该法律的立法目的、议会立法院政党派系(涉及议会多数派和反对派的有关规定)、立法院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政府总理的任命程序、政府总理的罢免程序、各州及塔什干市行政长官的任命和批准程序、各州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对州市行政当局的监督职能等。
2008年12月25日,乌总统卡里莫夫签署对有关选举立法进行修改的法律,将最高会议立法院席位由120个增至150个席位,其中135个席位根据地域原则在多党制基础上选举产生,其余15个席位交给乌生态运动。这一修改将于2009年7月1日生效。
2005年1月17-20日,乌举行最高会议参议院选举,产生84名参议院议员。1月24日,卡里莫夫总统签署命令,任命16名参议院议员。参议院有权选举本院主席及副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按总统提名选举宪法法院成员、最高法院成员、最高经济法院成员,按总统提名任命或罢免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批准总统关于任命和罢免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国家安全总局局长的命令,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乌驻外外交及其他代表,按总统提议任命或罢免国家银行行长,按总统提议颁布大赦令,按总检察长提议剥夺参议院成员的豁免权,听取总检察长、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国家银行行长的工作报告,通过有关乌政治、经济、内政、外交问题决议。
议会称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最高代表机关。乌最高会议为两院制议会,由参议院和立法院组成。参议院为上院,由100名议员组成。其中84名参议员以不记名方式在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12个州和塔什干市(每地6名)选出。其他16名参议员由乌总统在科学、艺术、文学、生产等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乌公民中选任。参议院议员须满25周岁,在乌生活不少于五年。参议院议员为兼职,不能同时担任立法院议员。每届参议院任期为五年。参议院工作的主要组织形式为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三次。
参议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其中一位是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的代表),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对外政策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农业、水利及生态委员会。
立法院为下院,由120名议员组成,在多党制基础上由各选区选举产生。每届立法院任期为五年。立法院议员不能从事除科学和教育之外的赢利性职业。立法院主要从事立法工作,有权解决涉及立法院工作有关问题及其他乌内政、外交问题,并按照乌总检察长的建议剥夺立法院议员豁免权。2004年底2005年初,乌举行了新一届最高会议立法院选举,共产生120名立法院议员。自由民主党议员团39人、人民民主党议员团32人、“民族复兴”民主党议员团30人、“公正”社会民主党议员团10人、独立议员9人。
立法院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分别由4个议员团领导人担任),下设办公厅、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立法和司法问题委员会、劳动和社会问题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国际事务与议会间交往委员会、工业建筑和贸易委员会、农业水利及生态委员会、科教文体委员会、民主体制、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治机构委员会、信息与通信技术委员会。

政府

政府机构称内阁。内阁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及各国家委员会主席组成。根据乌宪法第98条规定,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内阁主席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担任相关职务。
本届政府于2010年3月4日组成,现设1名总理,1名第一副总理,7名副总理,14个部,9个委员会。

政要

总统伊斯兰·阿卜杜加尼耶维奇·卡里莫夫(Islam Karimov ),1991年12月当选,2000年1月连选连任,2007年12月再次当选。
总理沙夫卡特·米罗莫诺维奇·米尔济约耶夫(Шавкат Миромонович Мирзиёе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