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政治政要
发布时间:2013-06-09
政治
宪法
宪法规定哈是“民主的、非宗教的和统一的国家”;为总统制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是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基本方针并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哈的最高国家官员,是人民与国家政权统一、宪法不可动摇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象征与保证。哈萨克斯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安全的国家之一,是欧亚地区稳定的核心。哈萨克斯坦有机会也有潜力进一步向全世界展示其社会的稳定、宽容和统一。
政权
国家政权以宪法和法律为基础,根据立法、司法、行政三权既分立又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原则行使职能。总统为任期7年。总统任命的总理、副总理以及外交、国防、财政、内务部长和安全委员会主席需经最高苏维埃同意。议会是国家最高代表机构,行使立法职能,由上下两院(参议院和马利日斯)组成,上院任期6年,下院任期5年。主要职能是:通过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意总统对总理、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总检察长、国家银行行长的任命;批准和废除国际条约;批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在议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两次拒绝总统对总理任命、因议会两院之间或议会与国家政权其他部门之间无法解决的分歧而引发政治危机时,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议员由选民以直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纳扎尔巴耶夫政要
总统:纳扎尔巴耶夫
他是世界公认的铁腕总统,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生于阿拉木图州卡斯克连区切莫尔甘村。1967年毕业于卡拉干达工学院;1979—1984年任哈萨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1984年—1989年任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1989年—1991年任哈萨克斯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1990年2月兼任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1990年4月起任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1991年12月16日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出任哈萨克斯坦总统;1995年4月29日哈萨

哈萨克总统府
克斯坦举行全民公决后总统任期延长至2000年;1999年1月10日哈总统大选再次当选总统,任期至2006年:2011年4月3日纳扎尔巴耶夫高票第四次当选总统,任期至2016年。
其他主要领导人:
职务 | 领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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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总统 | 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 |
政府总理 | 艾哈迈托夫 |
议会议长 | 凯拉特·马米 |
外交部长 | 约尔然·卡齐哈诺夫 |
国防部长 | 阿·贾克瑟别科夫 |
工业与新技术部长、兼副总理 | 伊谢克舍夫 |
财政部长 | 扎米舍夫 |
农矿部长 | 阿米洛娃 |
石油天然气部长 | 门巴耶夫 |
2011年4月3日进行了总统选举。选举结果如下表:

哈萨克议会大厦
候选人 | 所属政党 | 得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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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 | 祖国之光党 | 95.5% |
加尼·卡西莫夫 | 爱国党 | 1.9% |
江布尔·阿赫麦特别科夫 | 共产主义人民党 | 1.4% |
梅尔斯·埃莱乌西佐夫 | 自然生态联盟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