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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进一步加强招商促外资增长

发布时间:2017-12-14

  日前,甘肃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新修订的《措施》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强调,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对全省扩大开放、加快发展至关重要。


  《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一带一路”这个最大机遇,挖掘和用好“开放”红利,对标国家的新政策新举措,坚持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视同仁,新引进企业与本地企业扩大再投资一视同仁,从实际出发,采取务实管用、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要积极借鉴吸收外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力培育开放主体,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使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招商引资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放宽准入限制。省商务厅讲,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货币出资、股权并购、股权出资、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投资省内油气钻采、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有色金属、高端真空装备、新能源装备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特许经营方式依法依规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鼓励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所列产业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


  鼓励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公募私募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降低信贷门槛,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融资难问题。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将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引进计划。充分发挥全省开发区招商引资载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开发区产业聚集能力,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和鼓励开发区运用市场化方式统一开发建设管理运营标准化厂房和企业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平台,对入驻企业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吸引内外资企业在开发区聚集发展。


  加强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


  ——发挥重大招商合作平台作用。


  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围绕大健康、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农产品深加工、中医药、文化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首位产业,策划组织好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优化海外经贸网络建设,提升省内国际经济合作水平特别是加工贸易水平,探索国际间投资与贸易招商的新途径。


  ——支持承接产业转移。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加强与东部地区开发区的合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实现优势资源互补。鼓励各类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承接产业转移。对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到甘肃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社保机构同意可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12个月。


  ——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新引进投资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3000万元奖励;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2000万元奖励;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1000万元奖励。鼓励建立中介招商服务奖励机制,对成功引进投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除国家公务员外),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积极开展境外招商。


  加强与国内外中介机构合作,搭建境外招商平台,拓展境外招商网络,积极开展境外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加境外重点专业展会,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投资与贸易相结合。


  ——实行审批环节并联办理。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投诉机制,协调解决境内外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严格兑现、及时落实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保持政策的稳定、透明和可预期,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权益。(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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