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与乌鲁木齐海关携手共促“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
近日,福州海关与乌鲁木齐海关在乌鲁木齐签署《关于促进“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执法协商等方式,推动两地海关业务全面对接,共同促进“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今后,双方海关将在四个方面全面提升海关之间监管协作水平,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合作与协同发展大局。
在推动两地互联互通方面,加快推进两关内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建设,进一步支持榕欧等班列运行,在政策支持、税则调研、设备设施配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三互”合作,推进监管互认,探索实行两关间查验、通关一体化管理等结果互认。
在促进两地通关便利方面,优化通关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福建、新疆两地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监管通关服务。对两关区高信用企业及一般认证生产型出口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释放海关改革红利。
在助推开放发展方面,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探索将成功经验在更多领域、区域复制推广。加强对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转型升级和海关监管模式的研讨,促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保税服务贸易等“保税+”业务多元化发展。加强两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系配合,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集聚及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为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向内地梯度转移创造条件,以产业转移实现跨越发展。大力支持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挥对台贸易和本地资源优势,建设“网上丝绸之路”。
在营造公平贸易环境方面,两关将进一步完善执法协助机制,定期收集和研究解决影响两关执法统一、企业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实现两关在执法原则、执法标准和执法要求的基本统一。
据福州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709.6亿元,占福建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9.8%,同比增长12.8%。(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