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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第九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总体方案,2019年8月31日09:00时,中国贸促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在敦煌国际会展中心A馆举办丝绸之路国际商协会(敦煌)圆桌会议。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实行部门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招标项目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项目名称:丝绸之路国际商协会(敦煌)圆桌会议活动承办及会务服务
2、招标内容:丝绸之路国际商协会(敦煌)圆桌会议活动策划及承办
2.1项目预算:不超过48万元
2.2项目规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圆桌会议相关内容(含参会嘉宾规模、嘉宾级别等)。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相关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9时至2018年7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咨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
开始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7月29 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6、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
联系人:安瑞宏
联系电话:0931-8879386、13609308010
传真: 0931-8873377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甘肃省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