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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缔结的首个自贸协定,对外传达了中国继续开放的信心以及与更多欧洲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良好愿望。未来,中国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进一步推动中瑞、中欧间的自贸合作。
周末的北京长安街2号——商务部似乎比往日安静。7月6日上午,在这里,一份历时2年、经过9轮谈判才最终达成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FTA)正式签署。这也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缔结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此后,中瑞FTA将进入各自国内审批程序。据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阿曼透露,瑞士方面将于2014年下半年完成国内程序,届时,只要中国方面也能完成,中瑞FTA将正式生效。
自贸模式高水平
“签署中瑞FTA对两国经贸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宗良总结称。这一点,在中瑞政府层面,也得到了一致认可。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中瑞两国在经济技术结构上具有极强的互补性,中国虽是制造业大国,却不是强国,很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而瑞士则是世界高精尖制造技术聚集的强国,在医药、精密仪器、机械、化工,甚至金融服务领域,极有优势,值得中国学习。
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阿曼也称,中瑞FTA签署后,瑞士可以更好地把握中国这个正在崛起的大市场;与中国合作,将给瑞士医药、银行业、钟表等各个产业带来益处。
在此背景下,中瑞不仅签署了FTA,还创新性地就多项条款达成共识,使中瑞FTA具有高质量、高水平、内涵丰富的特点。
中瑞自贸协定三大特点
一是协定的零关税比例高。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
二是协定为双方产业合作提供了平台。如中方将扩大引进瑞方先进的钟表检测技术,提升中国钟表业发展水平。双方还承诺开展中医药合作对话,推动中医药“走出去”。这有利于双方进行产业对接、开展务实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共同发展。
三是协定涉及许多新规则并达成共识。对政府采购、环境、劳工与就业合作、知识产权、竞争等中国在以往的自贸谈判中很少遇到的规则问题,即便国际上对这些规则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双方也不回避,而是按照求同存异的原则,达成了许多共识。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欧洲部副研究员姚铃评论称,中瑞FTA自由化程度很高,从市场准入程度、规则涵盖范围及高比例商品协定零关税来判断,可以称得上是近些年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特别是协定还涉及一系列新规则,比如环境、劳工与就业合作、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信息交流、竞争等当前国际经贸谈判中热议的话题。中瑞双方创新式地就以上项目达成一系列共识。
高虎城特别强调,FTA达成后,按协定,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这个水平超过了一般FTA的水平。
施耐德-阿曼更预测,中瑞FTA签署后,双边贸易额和直接投资都将实现突破,经贸额甚至可能实现“翻番”。
中国在欧洲大陆“新突破”
中瑞签署FTA的意义并不止于此。对此,高虎城表达得很明确。他指出,中瑞FTA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缔结的首个FTA,对外传达了中国继续开放的信心,及与更多欧洲国家发展经贸合作的良好愿望。未来,中国将以此为契机,加快自贸区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中瑞、中欧间的自贸合作。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研究员张永军也认同中瑞FTA的辐射效应。
他指出,瑞士身处欧洲,不是欧盟成员国,却与英国、瑞典、挪威、奥地利、丹麦和葡萄牙组成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又称“小自由贸易区”;经济、制造业发展水平及市场开放程度均不弱于欧盟成员国,是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欧洲总部等多家国际机构总部所在地。本国货币瑞士法郎是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之一。以上一系列条件,构成了瑞士特别的身份。
张永军直言,在上述背景下缔结的中瑞FTA意义重大。首先,从政治高度来看,中瑞FTA缔结后,双边互补互利的经贸往来可以在国际机构中形成良好口碑,对外传达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日益成熟完善的市场信息。
其次,张永军指出,从地域角度来看,中瑞FTA缔结后,虽然规模尚比不上中欧FTA,但却迈出了进入欧洲主要市场的关键一步。通过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等,瑞士完全可以在中国和欧洲间充当“香港”的角色,可能产生的转口贸易曲线,给中欧经贸关系带来更多想象空间。(文章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