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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等的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18-07-17

《越南经济时报》76日报道,越工贸部日前发布第2398/QD-BCT号决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尼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新的反倾销税率实施期限为2018720日至2019106日,与2016514日至2018719日阶段的原有税率相同。

具体是:对中国大陆不锈钢生产商的税率仍为25.35%,但山西太钢税率为17.47%;印尼生产商税率为13.03%,但印尼金达尔公司(PT jindal)的税率降至6.64%。马来西亚不锈钢产品税率仍是9.31%;台湾地区继续为13.79%,但台湾元龙公司(Yuan Long)产品税率为37.29%。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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