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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18-05-17


20185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Sodium Gluconate, Gluconic Acid, and Derivative Product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山东福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Fu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青岛东晓新实业有限公司(Qingdao Dongxiao Enterprise Co.,Ltd.)、山东凯翔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on Biochemical Co., Ltd.)和桐乡市宏宇化工有限公司(Tongxiang Hongyu Chemical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率均为194.67%。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8917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18.16.10002918.16.50102932.20.5020项下产品以及2918.16.50503824.99.28903824.99.9295项下部分产品。

20171221日,应美国企业PMP Fermentation Products, In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1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葡萄糖酸钠、葡萄糖酸及衍生产品作出双反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据美方统计,2016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约440万美元。(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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