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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镀锌铝板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6-09-01

20168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87公告称,应中国企业江阴宗承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Zongcheng Steel Co., Ltd)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铝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71日~201663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0.61.00\607210.61.00\617210.61.00\62。利益相关方最晚不迟于2016106日提交本期中复审立案调查相关书面材料。

20129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171~20126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0771日起。201211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171~20126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0771日起。201352日,澳大利亚终止对台湾地区镀锌铝板的反倾销调查。20138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台湾地区的镀锌板和镀锌铝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6.8% ~62.9%、补贴幅度为5.2%~22.8%;韩国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2%~28.5%;台湾地区涉案镀锌板的倾销幅度为<2%~8.6%;中国涉案镀锌铝板的倾销幅度为5.5%~19.3%、补贴幅度为5%~21.7%;韩国涉案镀锌铝板的倾销幅度为<2%~7.7%。(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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